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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宣传作品 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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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宣传作品

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民政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充分营造全省民政系统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氛围,根据《2021年河北民政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省民政厅决定以“永远跟党走”为主题,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宣传作品征集展播活动,通过新媒体文化作品,形象生动地展示我省民政领域新成就、新风貌和新形象,激励和动员各级党员干部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奋进、攻坚克难,满怀信心开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继续奋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

征集活动以“永远跟党走”为主题,向全省民政系统征集六个方面的文化宣传作品,即“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典型案例、六个民政体系建设的改革经验和阶段性成果、“我为群众办实事”政策宣传和创新做法、党建引领社会组织为民服务的典型案例、民政文化品牌、红色地名宣传作品。

()“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典型案例

结合建党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深入宣传全省各地民政领域开展“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果,用事实说话、用典型说话、用数字说话,生动展示各地在开展“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入党宣誓”“讲党课和优秀党课展播”“学习体验”“主题宣讲”以及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中的亮点工作。

(二)六个民政体系建设的改革经验和阶段性成果

深入宣传各地各部门在健全和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社会福利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治理能力体系中的改革创新经验和阶段性工作成绩,结合具体实例,反映本项工作领域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三)“我为群众办实事”政策宣传和创新做法

围绕养老服务提质增能工程、助残助孤服务工程、“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行动、“关爱老人、享受美好生活”行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五社联动、情暖基层”行动十项实事,着力宣传实事内容,以及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中的创新做法和突出成绩。

(四)党建引领社会组织为民服务的典型案例

围绕开展“红色社会组织”创建活动,宣传各类社会组织本着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公益慈善、社会治理等工作,主动发挥所长,为民政事业贡献力量的先进典型事例。

(五)民政文化品牌宣传作品

以民政相关节日、纪念日为抓手,借助“清明节”“中华慈善日”“重阳节”“国际社工日”等时间节点,宣传解读民政政策法规,展示民政工作成果,制作具有民政特色、蕴含民政理念的全省民政系统文化宣传品牌主题作品。

(六)红色地名宣传作品

对中国共产党成立至今,在领导人民实现民族解放与自由以及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实践过程中产生的具有红色印迹、深厚红色文化内涵和较高传承弘扬价值的地名进行征集,可以将地名文化与红色故事相结合,展示重大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精彩党史故事相关地名。

二、投稿要求

征集作品要紧跟新时代新媒体传播特点,围绕主题,自拟题目(需明确作品名称),不限体裁和风格,可采用创意图片主题宣传组图、图解、海报、H5、短视频、微电影、公益广告等形式。  

(一)图文类作品:图片、图解、海报等图文类标题为“单位名称+作品标题”,图片格式为169,所有图片均为高清原图,JPG格式,每个主题组图不少于3张图片。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只可对影调和色彩等进行适度调整,并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图片作品需配备200字以内文字说明。

(二)视频类作品:短视频、微电影、公益广告等视频类作品标题为“单位名称+作品标题”,要求画面清晰、声音清楚,要素完整,不得添加任何水印,不得插入任何商业广告,提倡标注字幕。视频作品时长以1分钟内为宜,最长不超过3分钟,采用WMVAVIMP43GPPRMFLVMKV等常见格式。为便于内容校对及在媒体刊播展示,文字版解说词作为单独文件一并提交。

(三)H5类作品:文件标题为“单位名称+作品标题”,格式不限。

(四)其他要求:投稿作品应保证原创性和真实性,确保版权无争议,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报送作品即视为同意授权省民政厅无偿使用。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取消参与推选资格,相关责任由报送单位和个人承担。

三、时间安排

(一)征集展播阶段(51日—930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民政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要结合实际,积极组织所辖县(市、区)民政部门开展本地庆祝建党100周年宣传作品征集初审,初审作品数量不限。符合要求的初审作品将在这一阶段同步刊播河北省民政厅网站、微信公众号及省内新闻媒体。

(二)作品评审阶段(101日—1031日)

1.专家评审:各设区市民政局组织在初审作品中进行初选,并在优中选优的基础上,向省民政厅报送推荐作品(填写推荐表)。各设区市推荐作品5个以上,原则上不超过10个(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推选总数最少2个)。厅各业务处(室、局)、直属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与征集主题匹配情况进行推荐,原则上每个单位最少推荐1个。河北省民政厅委托第三方机构,由相关业务专家、新闻媒体共同组成专家小组对各地推荐作品进行评审。

2.结果通报:评选结果在河北省民政厅网站、河北民政公众号通报入选案例情况,并对优秀组织单位、参与人员和入选作品进行通报表扬。

(三)集中展播阶段(111日—1130日)

将入选的优秀作品进行创意整合、内容优化,制作专题网络页面,在河北省民政厅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省内重点新闻媒体、新媒体展播,并择优向上级单位组织的征集活动进行推送。同时,选取部分作品在电梯屏广告、户外大屏幕等线下宣传平台进行多维度、立体式推送展播,最大限度发挥作品宣传作用。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现金800元;

二等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现金500元;

三等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现金300元;

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组织奖15名(市级单位5名、县级单位5名,厅各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5名),颁发荣誉证书。

五、联系方式

各地各单位报送作品,可通过邮箱报送,也可以存至光盘或硬盘邮寄至河北省民政信息管理中心。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庆祝建党100周年作品征集〕+作品形式(〔图文〕或〔视频〕等)”,附件名称以“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手机号”命名。

邮箱地址:hebmzxc@hebmail.gov.cn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翔翼路69号河北省民政信息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子晨  联系电话:0311-88615478 17692158672



                                                                                         河北省民政厅

                                                                                        202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