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为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建筑市场良好秩序,全面加强各类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近期,省住建厅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对我省部分勘察设计企业、监理企业的资质条件,以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的重点内容进行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8月13日至17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采取网上核查、现场查阅等方式,我厅抽取石家庄、衡水、沧州、邯郸、邢台、辛集6个市110家勘察设计、87家监理企业和114家施工企业,分别对其资质情况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进行检查。
在资质条件方面主要检查企业注册人员、非注册技术人员满足资质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检查“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数量满足情况。检查发现,多数企业由于“挂证”人员清理,注册人员不足情况较为突出,不能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二、检查结果
(一)勘察设计企业
110家勘察设计企业中,符合要求43家,不符合要求48家,申请注销7家,未接受检查企业12家。存在的问题主要为注册人员数量不足,部分人员未在本单位缴纳社保。
(二)工程监理企业
87家工程监理企业中,符合要求39家,不符合要求35家,申请注销5家,未接受检查企业8家。存在的问题主要为注册人员数量不足。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
114家施工企业中,符合要求44家,不符合要求48家,未接受检查企业22家。存在的问题主要为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数量不足。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对监督检查中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自通报公布之日起,期限2个月。对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资质,将按照有关规定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二)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监督检查中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不满足的企业,将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整改合格,暂扣时间超过120日后将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整改期间施工企业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得承揽新的工程。
(三)对本次未接受检查的企业,将依法依规另行处理。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对于检查不合格企业,由企业注册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复核,复核结果请于10月31日前报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对拒不整改或逾期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撤销资质或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件:
1.勘察设计不合格企业名单
2.工程监理不合格企业名单
3.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合格企业名单
4.未检查企业名单
5.拟注销企业名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