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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住建厅规范全省工程总承包招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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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完善工程总承包相关的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制度规定。2017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推行工程总承包,建设单位在选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时,应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作为建筑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推行工程总承包方式,是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的重大变革,将实现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工作的深度融合,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提高工程建设水平。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与企业、试点市、管理部门座谈交流,赴外省市调研等方式,充分了解各省(市)、省内各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对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意见建议。经充分研究讨论,制发了《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重点从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设计能力、施工能力、信誉状况等方面综合考察投标人工程总承包能力,为招标人公平合理择优选择有实力的投标人提供评审依据,弥补了我省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的空白,有利于统一我省工程总承包招投标规则,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和效率,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确保了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工作有序进行。《示范文本》于2018年11月1日起,在省内全面施行。(李宏伟 吴玉玲)